陕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布 明年前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

24.09.2014  18:53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该规划旨在进一步明确我省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举措,是指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全省城镇化率达51.31%

  规划显示,近年来我省城镇化率大幅提升,城镇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常住人口由2005年的1384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1931.15万人。全省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37.24%,提高到2013年的51.31%,年均增加17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41个百分点。与2005年相比,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分别增加了2个和6个;城镇建成区面积由2005年的1646.91平方公里,增加到2012年的2646.55平方公里,增加了60.7%,以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城镇群加速崛起,35个重点示范镇建设加快推进,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全面启动。

   到2015年6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未来几年,我省将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以关中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不断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构建“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的城镇群新格局。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转移6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到2020年累计转移10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2%,户籍登记城镇化率达到52%。户籍制度不断完善,到2020年,全省人口布局为:大中小城市居住40%左右,县城和小城镇30%左右,农村及新型社区30%左右。加快土地制度改革,3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实现规划目标通过四大战略任务。我省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5年以前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西安市以外其他设区市市辖区的落户限制;2020年之前通过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条件,逐步解决符合条件转移人口落户西安。将进城农民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免除其学杂费;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

  到2015年建成千个新型农村社区

  加快以大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城市群建设,打造立体化交通枢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稳步推进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到2015年,建成1000个左右标准化新型农村社区,2020年30%的农村社区化,居住人口占农村人口的35%。

  加快推进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西安至成都、西安至太原客运专线建设步伐,推进西安至武汉、西安至包头、西安至重庆、西安至银川快速铁路,到2020年基本形成内连外达的快速铁路体系。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城市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小城市重点发展制造业、资源性产品加工业和物流业,县城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传统制造业。

  五项改革举措确保目标实现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五项改革举措,一是改革人口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全面推行人口居住证制度。二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盘活城乡低效闲置用地,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市域内流转试点工作。三是改革完善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通过发行城市政府市政债券、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方式进入、适当财政资金撬动等途径,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四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五是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创新。积极推进省直管县改革,支持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设区,合理调整镇村规模,建设县域副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