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察怎样落实好“四个全面”?

17.07.2015  11:04

      谷亨坚

  “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治国理政的总方略。笔者认为,在新的环境形势下,要坚持将“四个全面”贯穿基层环境监察的全过程,全力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使命提升基层环境监察监管能力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基层环境监察必须肩负起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这一使命,以落实新环保法为契机,全面提升基层环境监察人员监管能力。

  新环保法到底是“纸老虎”还是“钢牙利齿”,关键就在于基层环境监察人员能不能将这些措施与监管辖区的污染情节结合起来,能不能将这些措施在日常监察时运用起来,能不能将这些措施的使用程序在日常监察中规范起来。不但要熟记各种环保措施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还要详细罗列辖区内各种产业可能适用于哪种污染情况。只要违法行为存在,不管是隐蔽的还是明显的,间接的还是直接的,监察人员都能找得到、查得实、用得上,使群众真正感受到这支队伍有能力落实新环保法。

  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创新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方式

  当前基层环境监察队伍普遍存在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不能适应环境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监察队伍要从改革上找出路,在创新上想办法。

  一是借力发挥,为我所用。近年来,各类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基层环境监察人员要因势利导,让公众从环境问题的关注者变为参与环境监察的“执法者”。同时要善于借助利用其他部门的力量,改变以往监察队伍孤军作战的模式。借助公安部门力量,打击涉刑事拘留、涉行政拘留的排污者;借助安监部门力量,打击涉及危、毒化学品的排污者;借助土地、规划部门力量,打击涉及违法建设的排污者。

  二是建立智能化执法平台,向科技要力量。建立基层环境监察数据库,健全现场勘察管理系统、违法案件管理系统、基层尽责痕迹查询系统等现场监察系统。通过现场监察系统,执法人员可以快速、便捷、详细记录现场调查内容,随时随地通过终端对纳入尽责痕迹的重点污染源、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有效监管。

  以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推动基层环境监察依法行政

  环境监察工作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就是要求广大基层环境监察人员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勇气,敢于亮剑,勇于出拳。一方面,要做到依法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让污染无处躲藏。综合运用黑名单、公开曝光、停产治理、刑事拘留等措施,形成与环境污染做斗争的强大合力,彻底改变以往环保执法偏松、偏软的状况,让守法成为常态,让违法无处遁形。

  另一方面,基层环境监察人员不能单纯以环境执法者的视角,只强调被监管者环境责任和义务,轻视其生产经营的权利。基层环境监察工作要严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行”的红线,不可随意向生产经营者提出超出法律、法规的义务和责任要求。否则,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无法开展,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

  以全面从严治党的作风保障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基层环境监察队伍要成为一支能打胜仗、打硬仗的队伍,首先要有好的作风。要把业务专、肯学习、懂法律的执法能手任用到重要监察岗位上。破除任人唯亲、任人唯钱的潜规则,树立用好一人、带动一群、激发一片的新观念。让比业务、比学习、比能力取代比圈子、比老子、比票子,激起整个队伍的工作热情,以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环境监管任务,为全面推进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作者单位:浙江省永嘉县环境监察大队

 

(责任编辑:李国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