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征集群众代表参与《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草案)》组织立法的公告

15.09.2015  09:39

根据省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是组织立法项目。为落实省政府立法计划,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提升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群众代表参与《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组织立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有意参加组织立法的单位和个人请填写《报名表》,于2015年9月30日前以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周沐军                  联系电话:029-87292199

传真:      029-87294498        邮编:71000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陕西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西安市新城大院)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参与立法调研;

2、参加立法座谈;

3、参与立法修改。

四、要求

1、申请参与组织立法的群众代表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地理信息知识,具有一定文化素养。

2、经过遴选参与组织立法的群众代表,应当严肃认真的参与组织立法工作,确保时间并坚持全程参与。

3、省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立法的后勤保障及相关协调工作。

2015年9月14日

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