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古城榆林的“诚信”宣言

26.12.2015  10:40
 

    2014年以来,榆林市将诚信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建立诚信制度、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发布“红黑榜”等,全力推进“诚信榆林”建设,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完善诚信制度建设

    2014年11月27日,榆林市委、市政府召开榆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诚信榆林”建设动员大会,拉开“诚信榆林”建设的序幕。会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诚信榆林”建设的意见》《榆林市县城(城区)文明程度和幸福榆林指数测评体系》和《关于成立推进“诚信榆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计划用6年时间分5个阶段,全面开展“诚信榆林”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和体现榆林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法治、宜居的“幸福榆林”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围绕“诚信榆林基础建设年”,榆林市印发《2015年“诚信榆林”建设工作安排》,建立和完善诚信榆林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新闻发布机制,召开“诚信榆林”建设第一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诚信榆林”建设工作,审议通过《榆林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38家市直单位共同签署《榆林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同时,通过组织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活动、诚信文化建设、诚信创建活动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诚信榆林”建设工作。在食品药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三大领域,针对制售不安全食品、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等问题,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刊播公益广告、开展网上论坛等形式,多方位、全角度进行诚信建设宣传,积极弘扬道德“正能量”。

    建立诚信“红黑榜

    诚信,为做人之本。

    为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大诚信建设发布力度,榆林市设立诚信“红黑榜”,向社会公开发布恪守诚信的“红名单”和失信违法的“黑名单”,制定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使守信者得到奖励,失信者付出代价,着力推进全社会征信系统建设。

    今年4月和9月,榆林市分别召开两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依法公开发布了两批17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两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涉案总标的达3亿多元,依法公开发布了58家诚信纳税企业“红名单”、26家失信纳税企业“黑名单”以及奖惩措施,截至10月31日,共有27案3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履行的案件总标的3478万元,其他失信被执行人正积极联系市、县两级法院,承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根本目的是要建立一种惩戒机制,强化榆林社会诚信建设。”榆林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借助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诚信缺失的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力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事事守信,路路畅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