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关于韩城自动土壤水分站迁站申请的批复

17.10.2015  00:49

陕气测函〔2013〕76号

渭南市气象局,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渭南市局《关于韩城东作物地段自动土壤水分站迁站的申请》(渭气函〔2013〕23号)收悉。经省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韩城东作物地段自动土壤水分站(区站号V3995)观测设备迁往新址,请省大探中心协助完成相关设备迁移工作。

二、自动土壤水分站新址稳定运行3个月后,渭南市局要组织台站按照规范进行1个月的业务化检验,并将材料上报省局审批。

请渭南市局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13年10月1日前新址自动土壤水分站业务投入运行。

陕西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