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纪委一日处分七干部 多涉及违反财经纪律

27.05.2015  16:10

本报咸阳讯(张文平记者田亮)5月25日,咸阳长武县纪委同时公布该县七名党政干部因违纪被处分。据长武县纪委网站公布的消息显示,5月6日以来,长武县纪委一共处理处分干部14名,多涉及违反财经纪律。

消 息显示,长武县亭口镇宇家山村委会主任张林兴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亭口镇宇家山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儒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公 镇鸦儿沟村党支部书记任长寿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种子管理站张锋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公镇胡家河村党支部书记胡小宁 因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工作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司法局报账员马剑锋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曹斌灵 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月6日至5月20日公布的另外七名干部中,有五人为村干部,其中四人均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处分,一人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 组织调查;另有两位税务系统干部因违规发放增值税发票等问题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