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瓷砖脱落隐患拟由业主负责检查排险

26.08.2015  14:02

    近些年来,房屋使用安全问题越发突出,如高空抛物、建筑外立面瓷砖脱落伤人、基坑施工造成周边房屋受损、在屋面搭建违章建筑等,直接影响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房屋使用安全该由谁负责?建筑物外立面装饰物应由谁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昨日(8月25日),《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

    现状

    西安有1亿平方米

    房屋外墙砖或建筑幕墙

    统计显示,目前我市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建筑总面积约为3.6亿平方米,经排查属于C、D级危险房屋的约有70万平方米,其中每年整治约30万平方米,另新增约30万平方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压力巨大,问题逐渐凸显。

    2004年我市颁布实施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经不适应实践需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业主、使用人的主体责任不清,管理机制不健全,应急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普遍存在。

    2011年我市对高层建筑禁止使用外墙饰面砖之前,已建成的建筑约有1亿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房屋使用外墙饰面砖、建筑幕墙,对我市房屋安全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

    关注

    业主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房屋在居住过程中出现使用安全问题该由谁负责?提交审议的修订草案规定,业主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业主的确认以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业主。

    业主、国有或集体所有房屋的所有权行使人,可以与房屋实际使用人约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但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承担检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及申请安全鉴定、加固改造、危险治理等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对共有部分所需费用由业主按相关规定共同分摊。

    建筑区划实行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按约定,承担共有部分的检查、维护、养护和日常管理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实行自行管理的,共有部分的日常管理责任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