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70多万逃往缅甸被抓

13.02.2015  04:45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温海峰)府谷县男子高某挪用公款176万多元后逃往缅甸,近日被民警押解回府谷。

  2012年12月5日,府谷县一煤炭有限公司与天津一洗煤公司签订动力煤买卖协议,天津洗煤公司通过银行对公转账400万元。因为府谷该煤炭公司的销售经理高某一直负

责和天津洗煤公司对接,所以对方268万元余款分3次打到高某账户上,高某只将其中的90万元交回公司财务。2014年7月份以后,煤炭公司一直联系不到高某,煤炭公司负责人向府谷县公安局报案。

  2014年12月16日,府谷县公安局申请榆林市公安局协助破案。经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发现高某在中缅边境一带活动。府谷县公安局逐级报请境外协作,后中方民警在缅甸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

  高某,男,1973年出生,府谷县府谷镇人。高某在府谷煤炭公司担任销售经理期间,挪用公司资金达176万余元,后于2014年7月份携款偷渡出境到缅甸。

  目前,高某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