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举措保障县乡人大依法充分履职

06.01.2016  09:24
 

  ●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到60%以上 

  ●推进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 

  ●建立健全代表激励和退出机制 

  记者从1月4日召开的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正在着力优化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同时将在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配备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乡镇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活动的组织联络等工作,以确保县乡人大依法充分履职。 

  据悉,目前我省107个县(区、市)均设有人大及其常委会,1012个乡镇均设有人大主席团,279个街道中85%设有人大代表服务机构或办事机构。但乡镇设立人大办公室的仅占42%,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的不足1/4。按照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的要求,我省将着力推选政治坚定、经验丰富、群众信赖的干部担任乡镇人大主席,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并成为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根据新的地方组织法,我省将加快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对已有的进行规范,并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 

  会议指出,县乡人大新一轮换届选举即将开始,我省将进一步优化代表素质和结构,严格代表人选资格、选举程序和纪律,严把人大代表“入口关”,确保代表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领导干部比例有所控制,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比例予以保证,党外人士代表有适当比例。目前,我省924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乡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95%,大多来自基层、根植群众。 

  记者获悉,在强化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方面,我省将“双管齐下”,一方面,各级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将主动了解本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督促人大建立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另一方面,各级人大将从工作机制上加强引导和规范,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代表激励和退出机制,对履职热情不高甚至违法违纪的代表,将通过劝诫、辞职、罢免等方式终止其代表资格。(记者:耿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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