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举措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11.06.2023  09:10

  -申请就业见习可享受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

  -为企业提供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可申请创业补贴

  记者6月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发布202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从能力提升、专项招聘、企业吸纳、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悉,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根据政策,我省将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该服务指南提示,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校园招聘外,还可关注省人社厅“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根据个人需求参加全省各类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专项招聘活动。如遇上求职陷阱,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为激励企业吸纳就业,我省将为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等政策支持。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我省将通过“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岗位工作,享受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享有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

  自主创业方面,该服务指南明确提出,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内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记者周明)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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