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旅游餐饮市场监管

15.04.2016  17:43

为进一步提高旅游餐饮市场服务水平,强化旅游餐饮市场监管,省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旅游餐饮市场食品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例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把好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销(制)售和退市关口,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三小”(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整治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将旅游食品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建立监管信息档案,实现规范有序监管。

三是重视集中连片经营农家乐等旅游餐饮新业态发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主动与村民自治组织、行业协会、市场管理部门联系,探索部门监管与行业自治共同监管新模式。

四是积极推广“明厨亮灶”,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做到食品加工制作重点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位可控。

五是开展监督抽检,对旅游景区接待人次密集,食品风险等级较高,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经营者列为抽检重点,对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六是突出加强夏秋季、传统节假日等食品安全风险高

发时段的监管力度,加大飞行检查频次。同时保持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高度警惕性,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