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03.04.2017  01:45
  本网讯 3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发展目标显示,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在重点推进地区将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范围将达到30%以上。   《意见》指出,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大力推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并重点从6个方面切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力争到2020年,装配式公共建筑、商品住宅试点示范规模达到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农房示范规模达到20万平方米;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1~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2~3个。   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按照经济、产业、自然条件和绿色建筑发展等情况,我省将各地分为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动地区,对其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同时明确建设进度,要求加强土地、技术、产业、资金、物流等要素保障,提高实物工作量。2017年6月30日起,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健全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加快现有工程标准、规范和图集的梳理和复审工作,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标准之间的衔接。支持企业编制部品部件等企业标准,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加强对工程计价方式和造价管理方法的探索研究,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   提高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引导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提升装配施工水平;推行工程总承包,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推进建筑全装修,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技术水平;健全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   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推动建筑部品部件的多元化和产业的分工协调、专业化发展;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新型建材产业与装配式建筑协同发展;主动与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战略布局相衔接,构建产业链完善、专业细化、分工协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明确装配式建筑各层次、各类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培育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队伍,加快培育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技术团队,提高与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科研创新能力。   《意见》明确,将从产业、财政、土地、金融、税费、科技等方面大力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例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按照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缴纳;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为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明确分值,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给予优良企业优先承担工程项目、参与“长安杯”等工程奖项评选等支持。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建设、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把发展装配式建筑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考核结果。(胡怡)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