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打传办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宝鸡市房屋租赁防止传销管理办法》

09.09.2016  09:35

为防范传销,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我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宝鸡市政府2016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定,制定出台了《宝鸡市房屋租赁防止传销管理办法》,通过“以房管人”制度,切实加强我市传销活动源头治理。

2016年5月26日文件下发后,市打传办积极行动,认真部署,以市政府印发的《宝鸡市房屋租赁防止传销管理办法》为工作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报道我市打传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传销和新型传销以及网络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后果。一是利用《宝鸡日报》对《宝鸡市房屋租赁防止传销管理办法》和去年以来我市开展的打击传销工作情况进行专版刊登宣传。二是利用宝鸡有线电视台等8个频道和出租车顶灯以游飞字幕形式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和警示提示。三是制作了《宝鸡市房屋租赁防止传销管理办法》宣传彩页以及问答释疑发放全市13个县区打传办、1886个社区(村)进行宣传。四是在市区公交车车体上进行为期半年的打击传销车体广告专题宣传。五是在市广播电台多个频道利用黄金时段对《宝鸡市房屋租赁防止传销管理办法》进行专题解读以及形式多样的播报宣传。目前,本次打击传销宣传专题活动已覆盖全市150万人次。通过开展高频次、不间断的宣教活动,使得我市广大群众对传销的本质、危害性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