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不断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举措

05.07.2019  09:4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国家层面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三部曲”,各部门、各地方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出台具体文件落实,在全社会形成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四川大学积极探索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极大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和转化积极性,一大批科技成果离开实验室走进市场。
  从2016年,四川出台了《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试行)》(简称“川大22条”),针对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突出问题,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全过程,提出了八大方面22条举措。“川大22条”明确提出探索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对科技成果所有权在学校和科研人员间进行确权,其中规定:学校科学评估和确定所有权权属比例,成果完成人可享有50%-90%的成果所有权,并按所有权权属比例享受相应的权益。
  3年来,已经有80多个科技成果确权后以作价投资入股的方式进行转移转化,总估值已经达到6亿多元,是过去十多年总和的10多倍。其中,国有部分占将近1亿元左右。不仅国有资产的增值速度远超过以往,而且民间资本看到科研成果决策速度大幅提升后,纷纷加强与大学科研团队合作,使得科研团队的研究经费迅速增长。
  2019年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2017年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增长迅速。合同金额达121亿元,同比增长了66%。而报告也特别统计,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大幅增长,2017年已经达到了47亿元,同比增长了24%。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的各项举措,已经给科研人员勾画出一条国家受益、市场欢迎、个人得利的多赢道路,科研人员作为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