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东风开新篇——安康市人大常委会着力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08.04.2015  12:03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       “对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开展评议,对城乡基础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组织3名市政府组成人员、1名法院副院长、1名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组织3-5名市人大代表,在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接受所在选举单位代表评议。”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一出台,就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一位人大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创新措施前所未有,工作实效值得期待。”一位长期从事人大工作的干部则深有感触的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做好人大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点个赞!”       今年元月,安康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通过或实施监督的重大事项,不采取党委与政府联合行文的方式决定;有行政执法权的上级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都要自觉接受所在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每年选择若干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由‘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同级党委、“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和党委组织部门通报,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镇人大设专职主席,专门从事人大工作,镇人大主席团设立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配套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研究部署今年工作时,就对市委《意见》明确的专项工作评议、干部任后监督、代表述职评议等工作进行了精心谋划。同时,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年安排听取审议政府部分重大投资项目、汉江水质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16项,并准备就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的相关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以推进法治安康建设为重点,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毒法》3项执法检查;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联系代表和群众两项制度进行修订,新出台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代表述职评议办法等工作制度;着手研究做实镇(办)人大工作的方法措施,推进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迈向新高。       据悉,为确保市委《意见》落地生根,日前安康市委对落实《意见》重要举措作出了具体分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在第三季度配合市委对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余代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