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环保局安排环境日宣传活动

22.05.2015  12:17

  今年6月5日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为宣传新环保法,增强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大荔县环保局近日开展了为期半月的环境日宣传活动。一是邀请县级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市民等方面人士参加的环保工作座谈会。二是通报表彰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先进单位。三是联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环保征文和“环保小卫士”演讲比赛。四是利用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同州广场、隆发广场、大荔客运公司停车场的LED显示屏宣传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播放全县环境质量、环保公益宣传广告。五是在重点镇村开展生态镇村创建、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六是在同州广场、黄河广场、东府广场、工业园区、城市社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