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收购贩卖麻雀 大荔一男子被捕

17.11.2014  17:29

今年来,大荔男子马某从陕北大量收购麻雀转手卖到山东,这一生意让他获利却也给他带来了麻烦。

今年以来,大荔县城关镇居民马某找到了一个可以发财的商机:从陕北延长一些非法捕猎者手里收购麻雀,转手倒卖到山东莒县一些宾馆饭店,从中牟利。11月 初,山东警方在侦破一起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件中,将马某列为团伙作案成员上网追捕。11月10日,大荔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民警接到山东警方网上发 布的协查通报,立即出动将马某抓获。当民警给其戴上手铐时,马某却非常纳闷:难道贩卖麻雀也犯法?

经审查,马某如实交代了收购贩卖麻雀的事实,可他根本不知道麻雀还受法律保护。据了解,麻雀虽然并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根据2000年8月1日国家林业 局发布实施的《“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如此大量捕杀贩卖麻雀也是不允许的。

11月13日,大荔警方将马某移交山东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