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我省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

14.12.2016  16:39

12月12日,省工商局决定自2017年1月起在全省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推动消费维权宣传教育经常化、常态化,提升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普及面,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升级提效。

天天3·15”宣传活动将坚持日常性工作与集中性活动相结合,全面履行消费维权法定职责,建立完善执法普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四个层次。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每日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积极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及时受理消费者来信来访;每月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每月向社会发布一次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每季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报消费维权情况、宣传讲授消费知识和维权法规,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每年总结总结研判年度消费维权工作和“天天3·15”宣传活动,每年举办一场“3·15”专题晚会、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公示一批“放心消费”重点企业(单位)、评选一次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向省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两次消费维权数据分析报告,努力营造各方主动参与、社会普遍关注的工作环境。

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全省上下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细化任务要求,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天天3·15”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共同打造陕西工商新品牌、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