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今年优良天数达到257天

23.04.2019  11:34

西安日报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22日出台。今年力争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57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22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排名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位。

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6月1日起禁止在建成区内使用

方案》提出了西安市2019年的重点任务: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整治。完成6家“两高”企业搬迁改造(关停),2家企业技术改造。聚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在完成剩余550户“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坚持以“”为主的原则,实施分类治理。

调整能源结构,构建绿色能源体系。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大民用散煤治理力度,落实定村确户要求。加强气源电源供应保障及基础能力配套设施建设,全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合理布设洁净煤销售网点,严厉打击劣质散煤生产销售。整村推进农村地区居住建筑保温化改造。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完成城市地区智能电表改造。

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大幅提升全市铁路货运占比。实施城市公共交通绿色提升。推进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黑加油站点”联合执法打击行动。按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6月1日起禁止在建成区内使用,10月1日起禁止在行政区内使用。

各区县、开发区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此外,西安还将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区域降尘考核,各区县、开发区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严格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标准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开展全市道路洁净度检测评定,严格管控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城乡未硬化及破损道路修复,全面排查露天矿山并实施综合整治。持续深化“三场(厂)”(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物料堆场及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监管。严格管控露天焚烧污染。加强采暖季施工监管。

着力推进工业污染减排。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按要求完成27个重点行业涉气污染物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分类治理。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完成2个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开区)挥发性有机物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基本实现96小时精细化常规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提前实施削峰抑污;发挥“一市一策”专家团队作用,准确制定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和减排措施,在夏季和冬季,按照要求对工业企业实施差别化错时错峰生产。

建成投运市级“智慧环保”综合指挥监控平台

在保障方面,西安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确保各项财政减免、优惠、激励政策有效落地。积极争取中省相关环保工作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市、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黑加油站点”清理取缔、渣土车执法检查等方面,形成强有力的大气污染防治司法联动格局。

同时,建成并投运市级“智慧环保”综合指挥监控平台,依托“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团队,实现预测预报、空气质量数据、重点污染源数据、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