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办事处太乙宫街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27.01.2015  12: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对房地产行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现将太乙宫街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长安区太乙宫街道西新庄、下寨村;北临农田,东邻下寨村及农田,南临农田,西邻水湫池村及西新庄村。项目总投资680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356893m2,总建筑面积278108m2,其中包括安置楼、配套公建及沿街商业。总户数1344户,总人数5022人,容积率0.78,绿地率35%,主要建设内容为91栋安置楼(包括52栋独院式安置楼(2F带院子)和39栋集中式安置楼(4F~5F))、沿街商业(集中式安置楼1F)以及配套公建(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所、水泵房、配电室等);本项目不包含拆旧区复垦工作。项目已取得《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乙宫街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发[2013]142号)(见附件一),土地文件(陕国土资规发[2012]122号;市规长字[2012]07号;市国土长字[2012]52号)(见附件二-四)。本次环评只针对项目各主体建筑(包括安置房及配套公建等)进行评价,商业部分若引进餐饮、娱乐、医院等污染项目,应另行环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产生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等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应文明施工,禁止夜间作业(如打桩、其它高噪声作业),对施工场所须设置封闭式围挡,采用湿法作业,对较长时间堆放的土方应及时进行绿化或覆盖措施,对出入工地的运输渣土车辆进行覆盖,及时清洗车轮,对建筑材料散状物的储存将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对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水应有处置措施。

运营期:

(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卫生站废水经消毒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21-2002)标准要求后,用于社区绿化、道路洒水、景观用水。项目污水产生量575.46m3/d,全部回用不外排。

项目配套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建址地外东侧,租用下寨村土地,尚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处理规模及处理工艺以最终设计为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21-2002)标准要求,主要用于社区绿化、道路洒水、景观用水。同时,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景观水池一座,再生水用于社区绿化和道路洒水,其余溢流至景观水池。

(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油烟废气及炊事燃料废气。社区居民生活炊事燃料均为天然气,属清洁能源,污染较小,且居民炊事燃料废气与油烟一起由集中式烟道引至楼顶,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项目居民炊事油烟产生量较小,各户设置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通过集中式排烟道排至楼顶后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经过对社区内部配套设施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装于独立房间内,并采取密闭隔音、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要求,项目内部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外部噪声对项目声环境影响主要是南侧规划路的交通噪声影响,目前产生的交通噪声影响较小,随着项目周边区域发展,道路车流量将逐年增大,交通噪声的影响逐渐增大,为此,建议临路侧住宅采取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医疗垃圾及污泥。生活及办公垃圾产生量根据需要设置多个垃圾收集点,实现垃圾袋装化(即垃圾不落地工程),收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卫生站医疗垃圾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运往西安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能实现合理化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西安市总体规划,该项目根据污染物产生特点和排放特征,拟采用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其“三废”排放在落实项目可研报告和本环评报告书的基础上,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当地环境是可接受的,项目在此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5楼索取,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环保大厦,联系电话:029-89131039,联系人:刘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