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坚信命理 自毁姻缘离家出走

30.10.2014  17:02
        陕西法院网讯    女子迷信“命理”,抛夫弃子执意离家出走。痴情丈夫等待五年无果,诉至法院请求离婚。10月28日,勉县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准许原告刘大友与被告吴秋秋离婚。

        刘大友与吴秋秋于1991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刘大友为人敦厚、踏实,吴秋秋贤惠、能干,1999年至2008年期间,吴秋秋在外打工,刘大友则在家照顾儿子。夫妻二人配合默契,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谁知一次偶然的机会,吴秋秋让算命先生给自己算了一卦,而后,吴秋秋就像变了一个人,对丈夫不冷不热,有意疏远。直至2009年1月的一天,吴秋秋给刘大友和儿子各留下一封书信后便离家出走。在书信中称自己在算命时,算命先生说其命中注定有两次婚姻,两人在一起只有痛苦,不会幸福,因此自己必须离开。至此,刘大友才对妻子之前一系列的古怪恍然大悟。此后,刘大友与妻子娘家的亲友经过数月寻找,才在外省找到吴秋秋,并将其带回家中。谁知,同年6月,吴秋秋趁刘大友不在家中之时,再次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也较好,但自2009年6月起,被告不顾及夫妻情分,执意离家外出,与被告分居生活至今。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双方互不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状况,因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仅有原告的单方陈述,对相关问题本院无法查明,在本案中不予处理,相关权利人可另案主张权利。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