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0%女工产假期拿不到工资 不知道痛经可请假

01.04.2015  13:02

    记者日前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获悉,陕西省约40%女工产假期拿不到工资。

    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继颁发实施,陕西省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有了明显加强,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主体缺位,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特别是非公企业的问题尤为突出。

    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调查显示,陕西省女工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四期保护仍有死角。调查显示,享受98天产假待遇的占8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占40%,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的占40%,单位组织一年一期妇科检查的占53%。女职工在经期中痛经时可以请假的规定无法正常执行。二是加班加点现象严重。这体现在一些特殊行业和工种上,尤其在中小型餐饮、百货零售超市等尤为严重,女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得不到保护。三是劳动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规模较小的企业,劳动场所拥挤,通风、防尘、防毒、消防与安全防护设备很差。高温闷热、空气污染、噪音大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在劳动保护设施上,在走访调查的多家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即使设立,条件也相当简陋。四是用工制度仍不规范;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通讯员 王何军 记者 沈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