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检察官"杨萍 折翼“天使”守护者

20.01.2015  18:18

导读: 杨萍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名检察官,她像一位特殊的好妈妈,帮助了一个又一个曾经走向迷途的孩子,用自己的真爱点亮了这些孩子蒙尘的心灵。

     杨萍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名检察官,她像一位特殊的“好妈妈”,帮助了一个又一个曾经走向迷途的孩子,用自己的真爱点亮了这些孩子蒙尘的心灵。她说,“救一个孩子,不是救他一时,更要救他一生,救他向善向好向光明。”她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浓墨重彩的人生,书写了一名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忠心和一名“母亲”对孩子的爱心。2014年11月,杨萍荣登“中国好人榜”。
  
  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仅能挽救一个孩子,拯救一个家庭,还能和谐安康一方乐土。52岁的杨萍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简称“未检科”)的检察官,在接手一个未成年人团伙抢劫案中,她认识到“未检”工作的重要性,并开启了她为之披肝沥胆、矢志不渝的奋斗历程。6年的磨砺,2000多个日日夜夜的辛勤付出。丝丝爱心映检徽,杨萍用自己的柔弱之躯,辛勤地培育、关护、抚慰着祖国的花朵。从第一次接触“未检”工作到现在的6年时间里,她带领科里全体干警,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建立了“关护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心语室”,并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应用于司法实践,多次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法制教育,使和平检察院的未检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从她身上,我们感受到了一名“母亲”的伟大,更感受到了一名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赤胆忠心。听说自己登上了“中国好人榜”,杨萍很惊讶也很高兴,她说:“我只不过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所获得的荣誉和成绩,也离不开我们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
   
  1.挽救1个孩子就是拯救1个家庭 她"半路出家"不惧新挑战
  

  1983年,杨萍通过干部招考来到和平区检察院工作。在2008年担任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之前的25年中,她先后在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民事行政检察科等部门工作,但从未接触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当时辖区未成年人犯罪长期呈高发态势,新特点、新问题不断增多,工作任务日渐艰巨,这些无疑对当年已经46岁的杨萍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然而,“半路出家”的杨萍还是勇于面对各种困难,她利用每分每秒,尽快熟悉未检工作,带领全科的其他同志拼搏进取、开拓创新,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做到最好。2008年,被委以重任的检察官杨萍,来到“未检科”担任科长,做起了她经常念于口、施于心的事业——要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去关心和爱护那些失足少年。
  
  2009年杨萍参加检察官走进电台直播间活动。
     然而刚上任两个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考核任务就摆在了杨萍的面前,杨萍回忆,“当时我还未完全熟悉未检工作,要我整理近10年来的维权岗工作,没有现成的东西,确实感觉任务的艰巨,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加点,有时候甚至回不了家,而且当时孩子即将面临高考,压力真的很大。”
  
  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幕,杨萍感慨,对工作,无论是刚入职的新员工,还是职场的老手,都要永远抱着热情和努力。她说:“努力奋斗,才是好青年。”年近半百依然勇敢地接受挑战,工作家庭两不误,直到现在依旧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地工作,努力把未检科的工作做好。
  
   2."好学生"为何锒铛入狱?她用爱心让迷途少年重获"新生"
  

  杨萍至今仍记得刚接手“未检”工作时办理的一个案件。正是那个案件,开启了她为“未检”工作披肝沥胆、矢志不渝的奋斗历程。那是一个未成年人团伙抢劫案,涉案者是七八个学生。其中有一名成长在单亲家庭中的高中学生,17岁,家庭条件并不差,学习非常好,是学校里的“学霸”。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他的家人拿来一大摞奖状证书,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处。由于是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他被从轻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这在当时已经算是从轻判处。如果他是成年人,最轻也要判无期徒刑。因为他伙同他人参与抢劫数十起,虽每次数额不多,但犯案次数太多,且对被害人手段有些残忍。
  
  望着这个稚气未脱的大男孩儿,杨萍心里五味杂陈。这样的“好学生”怎么会因为抢劫而锒铛入狱呢?是因为他早恋缺钱?是因为他崇拜香港古惑仔,虚荣心驱使他成为作案团伙中的“老大”?还是因为正值青春期的他除了学习之外的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缺失?亲身经历过这样的案件,使杨萍心里五味杂陈。她想:“人生最美好的十年,这个孩子却要在牢狱中度过。如果不是走入岐途,他会有很好的未来。”
  
  杨萍检察官为法律知识竞赛获奖小选手颁发奖品。
     杨萍通过与犯罪未成年人冯军(化名)的交流中,发现其存在焦虑、紧张情绪,且存在明显的暴力倾向,就专门邀请心理专家对他进行沙盘疗法的疏导。为保证咨询效果,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杨萍多次与心理专家沟通,通过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对冯军进行鼓励和教育,最终,一个消极堕落的未成年人变得积极乐观起来,杨萍用她的爱心再一次让孩子实现了自我成长。他的父母多次给检察院领导打电话说:“是杨检察官对孩子视如己出的关爱,才让孩子获得了新生!”
  
  由此,杨萍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做好未检工作,帮助每一名“失足”未成年人。从那时起,杨萍立志要用自己的真爱,去帮助那些走向迷途的孩子。她面对压力和挑战,凭着对党的赤胆忠心、对人民的挚爱深情和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迎难而上,很快就熟悉了未检科工作的所有流程和法律法规。她不仅把它当工作来做,更是当作事业来追求。
  
  3.花季女孩为何行窃?她建心语室从"心"入手擦亮孩子心灵
  

  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法律上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他们还有一个名字叫——孩子。他们是特殊的“孩子”,而杨萍就是一位特殊的好妈妈。按理说作为一名检察官,案子结了也就意味着这一工作告一段落了。就像患者不喜欢医生说“欢迎再次光临”一样,杨检察官也很少会登门回访。不登门回访,不代表不关心这些孩子。杨萍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孩子其实很单纯,并不是惯犯,而是一时糊涂,犯下大错。对于这些孩子,杨萍在少捕慎诉的原则下,还想进一步对他们提供切实的帮助。
  
  2011年,一名十七岁的女孩儿假期在滨江道一家商店打工。有一次她发现一个更衣箱没有上锁,出于侥幸心理偷了里面的一千多元钱。失主报案后,女孩就被缉拿归案,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了深入女孩儿的内心,杨萍多方走访,了解到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一直跟随姥姥生活,母亲在外地打拼。由于老人的溺爱和母亲的疏于教育,孩子在情感上的缺失很大。鉴于她是初犯,盗窃数额较小,认罪态度较好,且系未成年人,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对女孩儿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2009年杨萍在第二南开中学进行假前法制教育。   
  尽管案子已经结了,但为了解开孩子的心结,杨萍专门请来了心理咨询师,为孩子进行心理辅导。两次心理辅导过后,女孩儿有了明显的变化。她爱笑了,与人交谈的时候能够进行眼神交流,跟家里人的沟通也多了。除了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杨萍还跟孩子的母亲积极沟通,指导她怎么对孩子进行教育。女孩儿的母亲感动地说:“我虽然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杨检察官却是她的再生父母,是她的苦心帮教,孩子现在才变得这么健康开朗!”
  
  通过这一案件,杨萍心里萌发了筹建心理咨询室的想法。2013年初,在她的提议和院领导的支持下,全国检察系统首家按照专业标准设置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心语室建成了,为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提供了专业的设施及环境。与此同时,杨萍还积极选派科室的年轻人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迄今,未检科已有三名二级心理咨询师、两名三级心理咨询师,从而在硬件和软件上保障了未成年人心理矫正的工作顺利开展。
  
  法虽无情,人却有爱。杨萍就是这样,对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位失足少年,都不厌弃、不抛弃、不放弃,以法律的、道德的和心理疏导的措施,来唤醒他们迷失的心灵,用拳拳母爱来温暖他们冰冷的心。为了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效果的最大化,杨萍除了以传统的说教形式进行教育外,还变换帮教方式,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到残疾人家里进行义务劳动、到宁河原种场进行农田劳作,使他们认识到只有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收获成功的喜悦。在她的帮助下,许多孩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4."救他一时更要救他一生" 她用N个"创新"保护孩子权益
  

  “救一个孩子,不是救他一时,更要救他一生,救他向善向好向光明。”秉承着以人为本的仁爱之心和平等公正的原则,按照“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运行高效”的工作要求,杨萍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多措并举,与时俱进,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
  
  2008年,在办理6名外来务工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一案时,杨萍了解到他们平时在单位表现良好,此次犯罪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其单位的负责人也很有善心,表示愿意把他们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并保证与司法机关好好配合,对他们进行帮教。因此,杨萍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取保直诉。几名未成年人被释放的当天,“未检科”的工作人员与其工作单位联合召开了现场帮教会,并当场签署了《帮教协议书》。
  
  2011年,杨萍检察官在向和平区博客小写手讲解“未检”博客
     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解决外来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问题,杨萍数次深入基层调研,奔走于驻区企业之间,终于与薛氏餐饮有限公司携手,建立了全市检察系统首批异地户籍未成年人关护基地,有效解决了异地失足未成年人跟踪帮教问题,形成了“检企”携手开展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
  
  杨萍还依托社会教师力量,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施行“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为那些审讯时监护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人安排“临时家长”。而“亲情会见”措施,则缓解了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和抵触心理,为他们真诚认罪悔罪打开了一扇“人性化”的窗子。
  
  此外,杨萍还带领“未检科”的检察官们,多次深入学校和社区,开展以“彩虹工程”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2007年,创建了《未检专刊》,至今已向和平区42所学校、63个社区,共计发放了两万三千余份,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授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2009年,主办了以“把握青春航标、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的和平区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区14所中学和职专的近两万名学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参赛人数和规模创下和平区历史之最。为适应网络时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需要,他们开办了全市检察系统首家“未检”博客——彩虹深处。2013年,又创建了“和平未检”新浪微博及微信平台,通过互联网传播正能量,有效地提高了孩子们学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