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始终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会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是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意义十分重大,对全党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对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对于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宪法,保障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是对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的巨大鼓舞。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法院党组和广大法院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掌握精髓,武装头脑,学以致用,统揽工作,指导实践。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研究,汲取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西方法治理念和模式,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党组要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充分认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人民法院承担的重要职责,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决策水平、审判水平和指导水平,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司法决策,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会议强调,要大力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法院党组要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从周永康、薄熙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把党组建设成为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拓奋进的坚强领导集体。大力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做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好干部。坚持严格管理队伍,做到敢抓敢管,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继续大力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司法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各级法院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审判、执行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研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尽快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加强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建设,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实现审判流程再造,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做好冤假错案纠正和防范工作,依法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以及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