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男子持枪致人亡外逃21年后自首

17.03.2017  01:34

  “我叫闫某某,我之前犯了命案,现在回来向警方自首。”3月12日,在持枪伤人致死外逃21年后,延安子长县男子闫某某花了4000元包车,从河北保定回到子长向当地警方自首。

   持自制土枪伤人致死

  见到民警之后,这位闫姓男子坦然说来自首。“刚开始闫某某进到办公室时,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但当听到他自称闫某某时,我脑子里一个激灵,心里想到他终于回来自首了。”3月13日上午,在子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说起闫某某自首时的一幕,大队治安中队中队长李波如是说到。

  “对这个闫某某,我们治安大队几乎每个民警对他的案情都十分熟悉,因为闫某某家所在的村子就是大队的扶贫帮困点,而闫某某家也是我们重点扶贫帮困的对象。”子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雷选峰告诉华商报记者,1996年5月21日,家住子长县马家砭镇东沟村高某家粮食被盗,高某怀疑是同村村民闫某某所为,就同妻子一起到闫某某家理论,争吵中,时年21岁的闫某某持自制的土枪击中高某胸部,致高某当场死亡。闫某某负案外逃,随后被县局网上追逃,但人一直没有抓获归案。

   外逃虽成家但有家仍不敢回

  据雷选峰讲,2016年子长县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包抓点就是闫某某家所在的马砭镇东沟村,而闫某某家也是村里重点帮扶的的贫困户。民警经常上门,在帮困扶贫同时给其家属讲政策、讲法律,希望督促闫某某投案自首,“虽然闫某某家属都称没有闫某某的消息,但闫某某能回来投案自首,就证明我们的工作没有白做。

  据了解,闫某某到案后很快交代了自己当年的犯罪行为。“根据其交代,当年持枪伤人后,其当天就外逃,步行到山西境内,后来辗转到河北保定,一直在保定周边打工,几年后他造了个假身份证在当地成家并有了孩子。”李波讲,据闫某某交代,其虽然在保定成了家,但由于没有身份证,只能打黑工,常常在外面受到欺负也不敢报警,挣得一点工资根本不够养家糊口,2011年在公安部清网行动中,子长公安也得到线索前往保定寻人抓捕,但办案民警在当地打听线索时,无意中被闫某某发觉,他随后再次潜逃,这几年连保定的家也都不敢回了,只能在外面打工流窜。

   自首后心里一下坦然了

  “心里一下坦然了,晚上终于踏实睡了一个好觉。”13日下午,记者在子长县看守所见到闫某某,对自己这些年的经历,闫某某坦然说到。

  “我知道自己的犯的是命案,虽然逃了这么多年,但怎么逃也是逃不过去的,现在年龄大了,想着子长家里的父母,还有保定的妻子孩子,总归是要有一个交代的,再一个这些年确实也逃累了,期间吃的苦受的罪只有自己知道,而且自首这个想法已经有好几年了,犯了事总归也是要还的,早自首或许还能看到父母和孩子,所以想开了后就连夜包车回子长投案自首。”据闫某某讲,3月11日下午4时许,他想开之后,就花了4000元包了一辆出租车连夜从河北赶回子长,12日上午到子长后,连家都没回直接到子长县公安局。

  “花钱包车主要是我没有身份证,无法买车票,而且坐车万一路上被抓住,就不是自首了,我回到子长后家也没回就直接到公安局,也是怕回家后被其他人发现报警,现在人虽进了看守所,但心里放下了。”闫某某称,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能早日见到自己的父母和远在保定的妻子孩子,这么多年没见他们,心里真的很想念他们。(记者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