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电物资总公司部署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专题教育活动

30.12.2015  08:09
      12月29日,省水电物资总公司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部署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专题教育活动。

      会议传达了《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印发了《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学习了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新形势下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准则》和《条例》表明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必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贯彻好这两项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各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题学习活动的重要性,把这次学习活动提高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高度来认识,组织好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准则》和《条例》,要学习放在提高党性的高度来认识,积极参加,一般不得无故请假和缺习;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除积极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外,还要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提倡领导干部上讲台的有关要求,为所在支部党员解读《准则》和《条例》,帮助广大党员学习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四是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准则》和《条例》答题考试,并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播放《准则》和《条例》主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五是在教育学习活动期间,总公司纪委要做好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查学习签到表、学习记录、学习资料等轨迹。对于未按实施方案落实的支部,要对支部书记进行戒勉谈话,并立即纠正和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