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批示精神

15.10.2014  21:53

    陕西法院网讯   10月15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中心组组织第六次集体学习,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主持学习并讲话。会议组织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国务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并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作了部署要求。

    阎庆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切缅怀了邓小平同志为党为国为人民建立的不朽功勋,激励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邓小平同志的崇高风范,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在国务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展现了新中国在党领导下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征程和实现伟大复兴、铸就更大辉煌的宏伟蓝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中政委工作报告上的重要批示深刻阐述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建设过硬队伍、做好各项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高屋建瓴、深刻精辟,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理论性,对于我们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法院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强调指出,各部门要抓好学习、统一思想;要坚定信念、深化改革;要服务大局、助推发展;要改进作风、建好队伍,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