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学校卫生事件预警 防范6大公共卫生风险

14.11.2015  08:03

    原标题:陕西发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5年第4号预警

    防范六大公共卫生风险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通报,11月份已进入呼吸道传染病和流行性出血热发病高峰,手足口病可能会出现反弹,取暖安全不容小视,中东呼吸综合征和埃博拉出血热仍在境外流行,输入我省的风险依然存在。省教育厅昨日发布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5年第4号预警,提醒学校采取措施,提前防范校园六大公共卫生风险。

    ■流行性出血热

    流行性出血热发病大高峰为当年10月至次年1月,11月份发病最多。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我省流行性出血热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省教育厅建议,各级各类学校校医院应配合疾控、乡镇卫生院等部门,在大高峰之前为易感人群做好接种疫苗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醒广大师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勿食用或者接触被老鼠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尽量不要夜宿在果园等户外场所。

    ■冬季呼吸道传染病

    呼吸道传染病监测数据显示,猩红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继续呈上升趋势,应警惕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出现聚集性发病。南方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持续散发,严防该病传入我省。

    省教育厅建议,学校及幼托机构要落实晨检、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对发病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学校及幼托机构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建议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及早注射免疫疫苗。

    ■手足口病

    11月为手足口病发病小高峰期,继续做好防控工作,竭力减少重症病例,避免发生死亡。

    省教育厅建议,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家长提高防病意识,落实流行期家庭消毒措施,孩子出现发热、皮疹或口腔溃疡等症状应及时到二甲以上医院就诊;幼托机构、学校要继续强化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发现病儿及时隔离并上报;一旦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应根据要求执行终末消毒及停课措施。

    ■一氧化碳中毒

    随着天气变冷,各地尤其是陕南、陕北地区,可能会出现不当取暖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省教育厅建议,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通过校广播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健康宣传,教育学生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学校一旦发现中毒病例,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做好病例诊断和救治工作。

    ■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埃博拉出血热(EVD)

    截至10月30日,沙特累计报告MERS病例1273例、死亡543人。自2012年9月以来,全球累计向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MERS确诊病例1611例,死亡575人。WHO10月28日通报,几内亚新增3例EVD确诊病例,西非三国已经连续13周每周报告病例少于5例。

    省教育厅建议,有关高校应加强与卫生、外事、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公安等部门协作,对我省从埃博拉出血热疫区归来的留学生进行健康追踪管理。加强与商务部门、出入境检疫等机构间的信息沟通。

    ■空气重污染

    秋冬季频遇雾霾天气,空气重污染会对学生户外活动和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省教育厅建议,各市(区)教育局要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应急方案,统筹协调重污染日举办的学生体育竞赛、各项活动延期调整等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应根据当地预警情况,相应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智力运动项目,并做好极重污染天气学校停课的相关工作。(记者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