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百米 禁止食品摊贩

09.08.2016  15:12
核心提示: 昨天,西安市食安办发布《西安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食药监部门负责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件。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讯(记者张毅伟) 昨天,西安市食安办发布《西安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食药监部门负责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件。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对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县城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流动食品摊贩予以取缔。食药监部门应联合教育、城市管理、卫计、公安等部门,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联席会议,交流监管信息、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