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

14.05.2015  13:22

宁强县把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作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程序,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夯实推进责任。结合贯彻全省法制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全县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印发了《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及具体程序。同时,县政府成立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档案局、县信息办、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宁强县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组织实施,夯实了起草实施部门、法制办、信息办各自职责,确保三统一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工作衔接,规范工作程序。为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衔接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加强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与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制度的衔接,对全县2008年至2014年,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全面清理,及时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和保留必要的文件,为实行三统一制度奠定基础。同时,县政府及时召开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培训会,向各镇、各部门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重要性、工作范围、工作程序等,确保各单位掌握推进工作中的主要环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内部工作程序,明确了受理、审查、登记、审定、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把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作为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重要指标,将按季度对各镇、各部门推行情况进行考核。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等部门定期对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宁强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