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环保局举办新《环保法》培训会

12.12.2014  14:56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适应新《环保法》带来的新变化,宁强县环保局于12月10日举办了针对企业和乡镇、部门的新《环保法》培训会,40多家企业、15个部门和21个镇约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特邀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王文忠同志进行授课。培训会上,王队长以“新环保法与我们的责任”为主题,从新《环保法》修订背景,新法亮点,新法责任等三个专题对新《环保法》进行系统地解读。同时结合环境执法实践对两高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保部《按日计罚》等两个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从加强新法学习宣传力度、自觉履行企业的环保责任、各方配合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强调,并要求各企业结合新法的学习贯彻,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近日要求迅速行动,抓好自查自纠,确保新法的顺利实施。

  通过此次培训,部门、乡镇、企业明确了各自的环保职责,提高了政府及环保部门履行环保监管职责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和法制观念,增强了企业事业单位自觉守法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了危机感,大家表示将进一步扩大环保法培训,切实增强环保责任心,把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在环境保护的各个层面,为实现生态美丽宁强而奉献力量。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