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03.06.2015  17:39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各项执业权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等法律明确规定的需要指定辩护人的案件,及时向宁强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要求依法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有效的保障了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和律师的会见权。

将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常态化。在办理案件中,将听取律师意见作为审查报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将何时以何种方式听取律师意见明确写入报告中,并在审查报告中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在需要说明的问题中予以论述和说明。

针对侦查机关未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辩护律师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在审查案件中,对未依法告知律师的违法行为通过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作者:宁强县人民检察院 余景凤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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