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

13.10.2015  07:39
 

      我省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一建档管理,并分级挂牌督办。
        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所有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按企业、县(区)、市、省四级,逐级建立事故隐患清单以及汇总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所在地区、所属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名称、隐患现状、危险等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督办责任人等要素。
        企业要对查出的所有隐患都要登记造册,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一般隐患由县级建档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由市级建档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市级挂牌督办;上述两类隐患涉及跨地区、跨部门或治理难度很大的,由各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上报省安委办挂牌督办。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