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26.05.2015  23:51

陕西传 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董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西安市结合实际对中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等一系列新要求。5月26日,西安市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实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西安市政府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安全生产与其他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追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安全发展的重大问题。

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团体、 新闻 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西安市安监局规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安全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 本地 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支持政府机关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西安市政府要求建立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对安全基础设施、执法装备、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装备和奖励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同时,市府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强化“四严双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不安全不生产的规定,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严格落实安委会工作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西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上级安排并结合实际,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要害部位组织开展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分析1次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建立完善检查记录和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排查、隐患登记、隐患整改等情况。

西安市安检局决定,各级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1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诚信记录,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等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