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8月安居工程施工督查情况 4市发3罚单

28.09.2015  09:34
  本网讯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今年8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据悉,督查组共督查工程项目15个,下发《执法建议书》3份。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8月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成督查组,对西安、西咸、杨凌和宝鸡4个市(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共督查了15个工程项目,计18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3.25万㎡,其中西安市5个,西咸新区2个,杨凌区1个,宝鸡市7个。督查组向西安浐灞生态区规划建设局、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执法建议书》3份,并责令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全省各市(区)监督机构本月共督查工程项目205个,计单位工程586个,建筑面积1871.34万㎡,下发《停工通知书》11份和《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   省住建厅指出,就此次督查结果显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建设单位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二是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未对进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联合验收;施工现场标养室养护环境不符合要求,未留置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作业层未防护。三是个别监理单位未制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取样送检的见证计划。   就下一步工作,省厅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及“三项制度”,同时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监管,切实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防止发生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并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履职能力。(马璇)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