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建局原局长唐志宏涉嫌受贿被批捕

11.03.2015  04:53
华商报安康讯(记者 陈思存 毛明博 高菊)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期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唐志宏(正县级)决定逮捕。

  据悉,唐志宏曾任安康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双创办”主任

等职。2010年4月26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显示,唐志宏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双创办”主任,负责市“双创”办工作。

  昨日上午,安康市纪委有关人员称,安康市纪委正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情况,对唐志宏的有关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唐志宏因涉嫌受贿犯罪被该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近期,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志宏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