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出台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制度

04.11.2014  18:02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工作,强化责任和工作落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近日,安康市出台了《安康市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制度》。

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安排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在检查方式上,一是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日常性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二是安全生产检查坚持“四不两直”的方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检查。三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坚持“五个一”的要求,即一检查、一汇报、一通报、一督办、一整改。四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行建档管理,即按县区分类,一县(区)一档,归类存档。

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工作,强化了责任和工作落实,推进了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安全生产各类事故。

                                                (安康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