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7.11.2014  18:00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按照省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要求,2014年底,各地市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有基础上减少20%,2015年底减少三分之一以上。今年来,安康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政府向自身“开刀”,削权去利,深层次精简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截至10月底,安康市政府分两批取消了118项和下放了82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296项行政审批事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比例达40%,各县区也对中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了无缝对接,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走在全省的前列,圆满的交付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首份答卷。

  晒清单、亮家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盖章跑断腿,办事磨破嘴”,这是老百姓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杂、环节多、流程长、速度慢等现象感慨最多的一句话。

  面对这一沉疴痼疾,安康市历经六次改革,试图打破这一格局。虽每次改革均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削减,但行政审批“家底不清”的问题却一直没有有效根治,相关部门在执行政策的要么玩数字游戏,要么下放的权力无关痛痒,针对这一诟病,安康市市长徐启方指出:“要以更大的决心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增强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为此,安康市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公开透明、精简下放、简化优化、集中办理”四项原则,行政审批清理工作也按照三个阶段有序开展。

  在第一阶段清理摸底中,安康市法制办、市编委办根据部门自查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三定方案”,对45个市级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中省下放的审批事项逐个审查,清理出涉及市级部门审批事项共计496项,国务院下放的4项行政审批,市级保留4项;省政府下放的99项,市级保留49项,下发至县级50项。第二阶段集中审核中,安康市审改办按照“依法依规、精简优化、中省对应、市场主导、服务基层”五项原则,对上级明令取消的或属省级职权的项目,一律取消;对可以市场调整、行业自律或者能够进行事前事后监督或者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程序的事项,调整为其他管理方式进行监管;对业务量较少或者非常态管理事项,予以暂停实施;对法律规定“县级以上部门实施”的项目且区级有承接平台的,一律下放;对同类项予以合并,经过严格论证,最终对取消和下放事项提出清理意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进入第三阶段审议公布阶段,市政府在政府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出各部门“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重监管、优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为了将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安康市、县政府进一步优化各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安康市政府在公布市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后,配套出台了《安康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明令要求各部门对汇总目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并对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不积极、行动迟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通报,对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进行审批的,纪检监察部门及时督促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康市人社局通过建立职权清单制度,开展了职权登记,制作了办事流程图,形成了一项工作、一张图标、一次性告知、一看就懂的办事流程图。

  安康市紫阳县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坚持“不进中心挪位子、窗外审批摘帽子”的硬措施,给部门一把手上了一道“紧箍咒”,部门审批事项“一网打尽”,尽收政务中心这个“网兜”。审批事项进入中心后,审批门槛降低,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人员减少,让审批在宽进的同时,严格事后监督。

  为全面清理私设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安康市政府对2008年10月1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违背法律、私设行政审批或前置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废止。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16件,其中各县区发布的规范性文件875件,市直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5件,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86件。经过认真清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保留地方性规范性文件718件,废止222件,修改76件。其中,安康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保留61件,废止11件,修改14件。同时,安康市政府即将出台《安康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禁在规范性文件中私设行政审批、增设行政审批条件和以各种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转职能、强服务,打造为民服务新平台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长期以来,公众对政府机关留下了这样的吐槽。审批行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办事不透明成了行政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刻板印象,为了彻底解决这一诟病,安康市通过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依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提供高效服务的目标。

  11月3日,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运行,首批进驻22个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47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而这一便民举措从决策实施到竣工使用仅仅不到5个月时间。为了建设高水平政务服务平台,安康市政府收回桂花电脑城门面房解决了办公场所,安康市编委在机构编制紧缺的情况下,研究提出了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设立意见,调剂增加了人员编制。在服务机制上,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网络流程管理,电子监察考核,推行并联审批,切实简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为了尽可能把审批事项分类集中,还设立了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分中心。

  安康市汉滨区创新建立区、镇、村、组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区上由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一厅式”办公窗口开展接待群众、行政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镇办把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密切相关的工作岗位纳入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体化”办公、“一条龙”服务。在村(社区)上,实行镇(办)包村干部、村(社区)“三委”干部每周二固定在村开展服务。在组上,由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为主体的理事会,开展经常性的义务服务,及时调解农村基层矛盾,形成实质性地为民服务体系。

  安康市石泉县按照“一规范”、“二上墙”、“五公开”、“八告知”的“1258”运行模式,将进驻部门、办事流程、服务制度和工作人员照片、职责、电话号码上墙,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

  安康市汉阴县推进“1+2”群众工作法,通过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一个平台”——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两项机制”——周三集中办公制、三线联系群众工作制。“1+2”群众工作法整合了现有服务资源,通过窗口前移的服务举措,找到了解决群众办事难的有效方法。

  为使群众享受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安康市通过搭建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网络,实行服务网络互动、部分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层次清晰、覆盖城乡”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通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康市市县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审批程序得到简化,审批行为逐步规范,审批效率不断提高,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4%,工业增加值增长18.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7%,增速位居全省前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革弊除积,栽桐引凤的作用已经显现,随着安康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企业和市场活力的“加法”,必将释放更多改革活力,助推安康市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