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强化作风和环境建设

04.08.2015  08:25
 

  在安康市委三届八次全会上,安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个文件。两个文件,一个姿态,表明了安康市委市政府以作风建设促项目投资的坚定决心。

  《意见》共分为4部分20条,各部分都有针对性。“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部分,主要是解决项目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严格规范执法司法”部分,主要是解决“五霸”猖獗、企业周边环境恶化问题。“清理规范市场秩序”部分,则是向违法中介、有偿服务、行业垄断“开刀”。《办法》则界定了履职问责适用对象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及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具有或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明确了10种问责情形、9种问责方式,给“为政不为”划红线、列清单、严问责。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安康市经济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市场主体数呈现“井喷式”增长,这与安康持续不断的抓优化发展环境是有直接关系的。但在一些地方,影响甚至破坏发展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行为,不但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也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办法》的出台,给广大党员干部划定了界限,制定了尺度,明确了规则。广大党员干部只要遵守了制度,就守住了底线;遵守了制度,就守住了立场;遵守了制度,就守住了方向。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发展环境不仅是经济工作,更是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问题。安康市把优化发展环境和整治“为政不为”行为放在一起抓,彰显了安康市委市政府抓作风建设促项目投资、动真碰硬整治“为政不为”的决心。“两个文件”找准了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聚焦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等行为,开出了整治药方。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