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14.09.2016  14:40

商事制度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安康市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不断强化措施,优化服务,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红利,推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激发了市场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大胆放开,勇于突破,先后实施了“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注册资本“认缴制”、住所与经营场所分别登记备案制等一系列解束缚、提质量、激活力的改革措施,社会活力大大增强,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一是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116947户,较上年同期增长21.51%,据统计数据显示,市场主体增长率在全省位居第二。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从新增市场主体产业分布情况来看,2015年,全市新登记第三产业市场主体12941户,占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78%;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总量达到83894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71.74%,明显高于第一、二产业的比重,产业结构转型加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在逐步实现。 三是提升了民间投资创业热情。全市登记窗口累计受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67076件,同比增长29.43%,数据表明民间集聚的投资能量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明显增强。

二、实施信用监管,社会诚信意识增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安康市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始终将信用监管作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坚持“以信用促监管、以信息强监管”,信用监管框架基本构建。一是强化信息公示。明确“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法定载体的地位,对外公示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截至2015年年底,平台收录了全市11万家商事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和上万条信用信息,对每一家商事主体均建立了独立的信用信息档案。二是强化信息共享。依托“陕西省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初步实现商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信息推送和数据共享。三是强化信用约束。率先实现“年检改年报”, 由企业自主公示年报信息,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制定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制度,商事主体不按期公示年报或者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有违法行为的将被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启动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效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截至去年年底,9639户企业已公示年度年报,年报率达81.4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207户企业因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以及因无法联系住所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商事主体,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等有关单位在办理登记备案、政府采购、银行开户、银行贷款等多个领域已开始对其实施限制或约束。

三、强化保障体系,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为稳步推进改革实施、确保改革成效,安康市形成了以工商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深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宽进”后市场不乱,服务质量不降低。按照改革精神,及时出台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的意见》、《关于转发省工商局印发〈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试点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意见》等8个规范性文件,对改革中涉及的行政许可、后续市场监管、登记备案、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等具体事项作了详细规定,确保改革后市场平稳有序。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商事登记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保留前置审批项目37项,前置改后置的审批项目180项,使改革后全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22%,精简审批环节,23.2%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审一核”,54%的事项实现了“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