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试点推行部门“权力清单”

24.12.2014  13:02

根据中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安排和部署,安康市制订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市级45个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分两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事项200项,市级保留296项,形成了市级部门“审批清单”。

针对审批事项分散在部门,群众办事不方便,行政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组建了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将22个部门147项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网络电子监察”。中心自11月3日运营以来,共办理各类事项2600余件,群众反响良好。

在推行部门“审批清单”的基础上,试点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将行政收费、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所有职权职责和办事流程进行清理规范。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职权清单登记和公布办事流程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按照“三定”职能认真梳理。初稿形成后,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由各科室负责人对每项工作逐项进行讲解,并对各科室制作的PPT逐条进行集体审定,经过3个多月的认真梳理和反复修改完善,确定职责职权共112项,其中审批12项,核准59项,审核28项,备案13项,形成了“权力清单”和“一项工作、一张图表、一次性告知、一看就懂”的办事流程图。

下一步,安康市将根据试点工作情况,在市级部门全面推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安康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