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完善便民措施只为化解社会矛盾

15.09.2015  16:44

今年以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院不断加强工作机制建设,逐渐完善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取信群众的措施,大力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效果。

加强便民利民设施建设,用心化解纠纷。一是加强窗口建设。从办公设施、经费、人员力量等方面为群众来访提供支撑和保障,建成接待中心和案件受理中心,其中包括专用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网络接访室,安装并开通安检系统、监控系统。同时完善制度规范,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举报网址、举报电话、接待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争取群众信任,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二是建立“情、理、法”相结合的矛盾调处模式。坚持分内事情认真办、分外事情尽量办的原则,强化释法说理,认真处理矛盾纠纷。尤其对一些“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诉求,在注重情绪疏导,避免简单生硬的同时,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力争和当事人达成共识,帮助他们解开心结、解决实际困难防止举报人变上访人,使重复访、越级访进一步减少。三是建立办案防风险体系。在全国“两会”、春节等敏感时期前,全面排查执法隐患和信访积重案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有效地防止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倾心救助当事人。一是坚持教育惩罚并重,完善未检办案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新机制,先后完善了代理人到场参与、案件快速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有效地挽救失足青少年。二是坚持打击保护结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注重听取被害人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需要法律援助的受害人、嫌疑人,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及时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保障其诉讼权益。三是坚持四个贴近,做好刑事和解。在审查逮捕和起诉环节,针对轻微、过失、未成年等犯罪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在情感交流、语言沟通、办案方式、心理疏导上做好四个贴近,实行真情挽救,让当事人互让互谅,疏导修复心灵创伤。

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及时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工作部署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人大的执法检查报告或审议意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报告改进和处理情况,使得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二是深化“阳光检务”工程。举办阳光检务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采取走进检察机关、召开座谈会、观摩庭审等模式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关注网络舆情。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关注新浪、搜狐、凤凰、正义等门户网站和百度贴吧,对涉及本院工作的,迅速加以整理、上报、研判、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者: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吕鹏辉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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