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公布

31.10.2015  09:05
    10月30日,省物价局公布《陕西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政府定价仅剩13种类商品定价。《目录》自11月15日起施行。

  13类定价项目包括供排水、电力、燃气、供热、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房地产及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涉及项目具体内容可登录陕西省物价局网站进行查询。

  省物价局表示,《目录》是各级政府定价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未列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各地、省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目录》全面清理已出台的价费文件,及时予以规范或废止。 (记者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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