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31.07.2015  13:28

汉台 网7月31日讯 (记者赵蕾)昨日,省纪委通报定边县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8人被处分。

油房庄乡卫生院违规向职工发放早餐补助,用公款购买茶叶等。县监察局给予院长高瑛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5900元。

冯地坑乡卫生院院长张彦雄利用职务之便报销家用电话费,乱发伙食补助,在公务开支中列支烟酒。县纪委给予张彦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21855元。

红柳沟镇学区在支付办公费中违规列支烟酒、伪造供货清单进行变相报账,滥发福利。县纪委给予原校长冯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13086元;给予会计姚文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3月21日(星期六),粮油储备库定边库区主任冯进宝因个人私事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县纪委 给予冯进宝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红柳沟镇卫生院院长刘慧违规在单位的通讯费中列支个人通讯费。县纪委给予刘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1245元。

石洞沟乡司法所所长夏鸿鹏利用职务之便报销本该由个人自行承担的招待费。县监察局给予夏鸿鹏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2562元。

堆子梁镇司法所所长贾旭飞超标准报销出差学习住宿费,公款印刷司法宣传年历。县纪委给予贾旭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1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