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呈四大亮点

14.04.2015  10:14

自2010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宝塔区以“着眼长效,紧盯实效”为出发点,紧密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教育方式、强化培训宣传、注重矫正实效,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采取了“四点并重”的工作模式。

以制度建设为立足点,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运行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宝塔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司法所、派出所、社区(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不积压,困难早解决;建立了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信息共享制度。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社区(村)全力配合,逐一核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的档案信息、工作、生活、思想等多方面情况,实现了社区矫正全覆盖和工作无缝对接;建立了社区矫正文书移交、档案管理、计分考核、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了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依法施矫。

以规范执法活动为切入点,促进矫正人员和帮教对象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是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为了切实将特殊人群管控好、教育好,我们采取了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环节的工作。按照《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三、四章关于社会调查评估、接收规定严格执行,自2014年3月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委托调查评估225件,在人员紧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保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地提交委托机关。分类管理工作法成效明显。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司法所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类进行管理。在推广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桥沟司法所又推出了“花卉寄养模式”这一具有鲜明特色的管理模式。各司法所在落实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的基础上,除了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以外,还开展了服务社区敬老院、一对一帮助孤寡老人等社会公益活动。《宝塔区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规定》的执行效果明显,根据考核结果提请减刑或撤销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有力地调动了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

以强化培训宣传为支撑点,营造社区矫正工作氛围

为了不断提高该区社区矫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氛围,四月份,宝塔区司法局邀请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华伟、监所科长贾晓龙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使参会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触碰到灵魂深处。依托延安广播电视台“政法影像”栏目和宝塔广播电视台、延安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刑释人员依法获得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以顺利回归社会为落脚点,增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实效

强化日常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每月至少到矫正对象家中回访一次,并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注重整合力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人文关怀,坚持做到了“三不三多”,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账,思想上多交流、生活上多关心,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多帮扶,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促使其静心改造,尽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风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王有才)

来源:宝塔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