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3.8%

14.08.2015  10:40
 

  自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实施以来,宝鸡市进一步从严从紧管控“三公经费”。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共支出5211.6万元,较2014年同期减少835.5万元,降幅达13.8%。

  “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得益于制度的规范和严格的管理。宝鸡市结合市情实际,对现行公务开支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梳理,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层层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去年年底至今,市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市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转发了《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各种制度的常态化落实,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数额。全市上半年的“三公经费”主要分成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三个方面。从因公出国(境)费用来看,总费用仅为40余万元;从公务接待费用方面来看,共支出122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25%;从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方面看,包括车辆维修、加油、路桥等费用合计支出3910万元,全市100多家市级机关没有新购买一辆公务用车,仅一个县区因工作实际需要,财政拨款30余万元,购置了新车,公务车辆购置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78.85%。

  据了解,目前宝鸡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除涉密信息外,已全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上半年“三公经费”压减资金将优先用于全市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重点领域的支出。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