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举办“道德讲堂”进乡村

03.11.2015  08:45
        陕西法院网讯    10月30日,宝鸡中院创新道德讲堂举办模式,把道德讲堂搬进了远在98公里外的宝鸡西部山区——宝鸡市陈仓区赤沙镇山明村,把文明、和谐、法治、道德的正能量传递到山区的贫困农村。

        讲堂上,播放了  “第三届宝鸡市道德模范孝老爱亲奖”  获得者刘志新和杨腊秀先进事迹专题片。村民们看后深受教育,盛赞刘志新和杨腊秀两位农民道德模范是全村人学习的榜样。村民都说同样是农民,刘志新和杨腊秀两位农民道德模范在平凡、琐碎的日常生活细节中,以真人、真事、真感情塑造了伟大,用朴实的行动诠释了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他们的事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随后,宝鸡中院法官为在座的村民们面对面地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他以刘志新和杨腊秀的感人事迹为例,深入浅出的向村民阐述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同时还重点讲解了赡养、扶养抚育、虐待遗弃、调整家庭关系的法律知识,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对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做了深入探讨和诠释。

        宝鸡中院努力把“道德讲堂”和“法律讲堂”结合在一起,此次“道德讲堂”活动主要以“孝老爱亲”和“普法宣传”为主题,围绕唱歌曲、诵经典、学模范、谈感受、做承诺等多种形式,倡导村民孝老爱亲、自觉守法、文明礼貌、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同时,通过举办道德讲堂丰富了帮扶共建的形式,使法院干警更加直接、深入、密切的联系了群众,增进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思想感情。

        本次道德讲堂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晓阳全程指导,赤沙镇有关领导和山明村的干部全程参加。唱道德歌曲、诵经典、讲好人故事、作道德承诺等八个规定环节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