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义务教育入学登记 户籍为主住房为辅

02.06.2015  14:43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5月29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教育局获悉,《宝鸡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坚持以县为主,免试就近,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采取按学区入学和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的办法进行。

公办义务教育初中入学

首先安排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

根据方案,公办义务教育,今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为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入学学生为2015年小学毕业学生。公办初中学校首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统 筹安排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小学对口直升的初中全部接收相应小学的毕业生,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入学

自主报名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自主招生。

初中采取自主报名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经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执行,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由县区教育局审核确认。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须到流入地县区教育局或学校登记

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居住证、务工证明、户口本”,到流入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或学校登记,由县区教育局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市特教学校招收视障、听障学生

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适龄视障、听障学生,陈仓区、眉县、岐山县、凤翔县、扶风县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本县区适龄智障学生。其余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区通过在中小学附设特教班或随班就读的方式保证适龄智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据了解,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便民利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定学区,并于6月20日左右在教育门户网站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学区划分、办理程序等,方便家长[微博]登录查询。同时鼓励县区采取热点学校与薄弱学校合作办学,倡导集团化、联盟化、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方式,建立学校协同发展机制,着力化解城区“择校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