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2014年1-11月给予党政纪处分数量同比增长超过100%

01.01.2015  05:08

群众实名举报盐务局迁出“窝案”;岐山教体局原副局长因受贿罪被判8年……今年1-11月,宝鸡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案件线索、立案、结案和给予党政纪处分数量同比增长超过100%。其中多名官员落马,是因被群众举报。

宝鸡市盐务局一正两副3名局长获刑

今年以来,宝鸡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省纪委的要求,严惩不贷治贪腐,形成了从严治党“新常态”,保持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高压态势。办案机制日趋完善,对办案滞后的县区纪委、部门纪检组进行约谈,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办案工作。

备受关注的宝鸡市盐务管理局窝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该案源发于盐务局名下的建材城改造工程,为快速拿到工程款,工程承包商与盐务局的一正两副局长产生了非法利益输送。这些违法行为被群众举报后,引起纪检部门重视。

2014年3月4日,宝鸡市纪委对宝鸡市盐务局局长、经理牛新成的违纪问题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发现盐务局副局长、副经理路战军,副局长、总会计师张新良也涉入案中。

宝鸡市中院一审查明,牛新成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5万元;路战军非法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张新良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牛新成、路战军、张新良身为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2014年10月,法院先后以犯受贿罪判处牛新成有期徒刑10年,路战军有期徒刑5年6个月,张新良有期徒刑5年。

岐山教体局原副局长犯受贿罪被判8年

岐山县教育体育局原副局长孟广宏在任副局长期间,先后兼任岐山县内两所知名高中的校长,在教材采购活动中,非法收受书商财物近20万元,2014年6月4日,宝鸡市中院终审判处孟广宏有期徒刑8年。检察机关指控,孟广宏最大的一笔受贿款是4次收受岐山县某书城经理李某的好处费9万元。

据了解,检察机关指控的孟广宏受贿行为,都是在他担任两所高中校长期间发生,孟广宏与书商关系密切,数次收受多名书商的好处费。

陕西 第二商贸学校原校长受贿19万被判11年

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原校长王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9万元。2014年11月27日,宝鸡市中院一审认为,王某在担任陕西省第二商贸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触犯刑法,故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

据了解,检方指控王某在担任该校校长期间,共收取两家公司两笔行贿款,共计19万元。2000年至2001年期间,某包工头为了承建该校教学综合楼并加快工程款结算的速度,在王某办公室给予王某8万元财物。2005年6月至2006年2月,某工贸公司总经理李某为了承揽该校操场及跑道建设工程项目并加快工程款的结算进度,指使其公司生产科工作人员分4次在王某的办公室行贿11万元。

宝鸡日杂公司总经理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月11日,宝鸡市日用杂品总公司职工张某实名向华商报及纪检部门反映,该公司总经理付省让2013年7月31日任职一年多时间累计违规支出3.5万余元。经华商报报道后宝鸡市供销合作社纪检组介入调查,9月24日,宝鸡市供销合作社给予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该单位年终一切评优奖励资格。

12月28日,陕西省纪委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就涉及该案。

陇县县委书记杨宝玉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12月23日下午,陕西省纪委官方网站秦风网发布消息称,陇县县委书记杨宝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华商报记者 万登峰 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