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鸡市实施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26.08.2015  10:3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5]12号)精神,宝鸡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局、统计局、金融办、邮政管理局、决定实施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现将《宝鸡市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宝鸡市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方案

    依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5]12号),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创新驱动作用,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创业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立足我市工作实际,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产业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实施百镇千企万人创新创业,把我市打造成西部电子商务强市。

(二)主要内容: 推动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开展“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步伐,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三)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2-3年,在全市13县(区)、100个重点镇(街道)、1000个重点行政村(社区)实现电子商务应用“三级全覆盖”。到2017年,县域以下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建成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2个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县和50户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快速增长,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不断提升。

  二、工作举措和分工

(一)百镇创新

各县(区)依托龙头企业,在全市13县(区)、99个镇、17个街道办事处,1687个行政村、174个社区,全面实施百镇创新,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形成“百镇特色、村淘模式”。

1 、构建“两超— 多强 小众”发展格局布局百镇创新。 在布局百镇创新上,要统筹兼顾谋发展。一是搭载阿里系的“千县万村”和京东系的“农村大篷车”,铺设下沉渠道。二是引导新贸物流、天平汇、岐宝汇等本土龙头企业,抢占农村市场,铺设镇(街道)、村(社区)渠道,开店建仓。三是注重培育具有成长性、“小众”型特色农产品电商。四是突出特色规避同质化竞争。在产业选择上,突出县域特色,突出支柱产业;在产品选择上,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历史文化传承产品及“三品一标”产品;在需求选择上,结合当地经济条件,做到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农业局、工信局、供销社)

  2 、改善环境融合发展支持百镇创新。 一是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出台应用促进具体办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将农村市场的物流快递、3G移动、4G移动、宽带、电视、固话融合发展作为营销的主攻方向,形成固话村、手机村、宽带村、IPTV村,在此基础上形成众多的淘宝村(镇、县)、特色馆。三是发展农村经济新业态。积极推出农村旅游等精品线路,促进休闲经济、运动经济、养老(生)经济、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等新业态发展方面的应用。(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农业局、工信局、供销社)

  3 、应用“ 三网融合+物 联网”模式引领百镇创新。 推进农村电商与农业物联网的应用融合。通过融合发展,使手机养鸡、种菜、卖菜、管理、购物成为时尚。实现智能农产品种养殖、智能农产品交易、智能农产品市场、智能农产品支付、智能农产品通关、智能农产品物流、智能农产品仓配一体化。在推动百镇创新中,对成绩突出的县(区),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将作为推荐中、省示范县(区)对象,给予优先支持。(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农业局、工信局、财政局、供销社)

(二)千企转型

按照“跨越边界、全线融合、全业融合”的原则,实施“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千户生产+流通型企业,形成“千企优势”。

  1 、促生产制造企业转型。 一是推进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以优化供应链为核心,加快制造业高端化进程。二是加快发展工业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平台。三是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四是鼓励企业自建平台,开展网上采购、销售和定制化生产、柔性加工。对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开拓国际市场,以及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的生产制造企业,市财政对其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工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 、促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 推动全市传统零售企业、贸易企业、专业市场建立或应用网络购物平台,发展线上线下联动营销模式。按照“突出特色、突出亮点”的原则,一是有条件的自建电商平台;二是依托第三方平台;三是转型为物流配送;四是与电商合作成为体验店。对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的商贸流通企业,市财政对其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供销社)

  3 、促传统服务业转型。 一是积极发展网络新闻、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文学、网络广告等网络新媒体。二是发展网上保险、网上证券、网上医疗以及电子商务服务业。三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全面及时、服务渠道多元化的旅游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客票、电子货单等,整合优质旅游资源,扶持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吸引我市传统工商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根据平台使用成员的数量和上线企业网络交易额的增幅,优先推荐享受市级或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财政局、供销社)

  ( 三)万人创业

  推动大数据、智慧城市、云计算、移动网、自媒体在各个产业、行业上的融合和应用,以小企业、微方式、新业态、酷特色、融思维为主攻方向,实施万人创业工程。各县(区)各培训万人,孵化千企,开设万店。

  1 、依托创业孵化机构开展万人创业。 一是在市县两级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院校、社会组织、企业,设立若干个以培育大学生、有志青年自主创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服务宗旨的综合性培训孵化机构。二是组织普及培训、实操培训、精准培训,提供创业孵化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帮助创业孵化企业进入市场以及为入孵企业提供法律、财务、管理等创业所需的重要信息及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团市委、人社局、财政局、供销社)

  2 、实施人才战略促进万人创业。 一是支持宝鸡文理学院、省第二商贸学校、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和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校地合作,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培训,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研发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建立电子商务培训认证体系。二是引进国内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柔性人才引进和奖励机制,在安家落户、出入境、医疗保障等方面为电子商务高端人才提供优质服务。三是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到国内著名高校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组织网络经济创新创业大赛,吸引一批国内外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落户宝鸡。四是支持有关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市、县(区)及以上部门的电子商务培训。对组织培训的服务机构市财政按培训人数进行补贴。对引进的高端人才,按照《宝鸡市引进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扶持政策》予以对待。(牵头单位:人社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团市委、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

  3 、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万人创业。 一是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增强模式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对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的研发机构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给予资金支持,筛选部分优秀研发机构向中、省级推荐。二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支持巨头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院校,运用“创客+众筹”模式,开设电子商务创意区。为网络草根创业者、IT青年大学生、网络编程人员、网页设计师、投资者等,搭建一个创意转化为生产力的对接服务平台。三是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电子商务企业申请国内专利、PCT(专利合作条约)发明专利给予相应资助和奖励。(牵头单位: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科技局、财政局)

( 四)集聚发展

  1 、加快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加快制定《宝鸡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依据错位发展、分层次建设的原则,推进“1+4+9电子商务与物流集聚区”规划建设,即1个电子商务与物流产业总部区、4个区级电子商务与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区、9个县级产业集聚区,形成总部引领、集聚发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电子商务与物流产业集群。园区建设标准为:“构建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之上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中心),具备支撑服务、金融服务、跨境贸易、创业孵化、统计监测功能”。园区发展模式为:“政府补贴+1—3年免费+流量+众筹模式”。即:政府提供1—3年免租金服务。市财政按照《促进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集聚区管理机构进行补贴。(牵头单位: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局、供销社)

  2 、搭建电子商务发展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构建基于“三网融合(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电网)+物联网”条件下的“五屏应用(电脑屏、手机屏、PAD屏、电视屏、触摸屏)”电子商务平台。一是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宝鸡国际电子商务总门户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政务、商务、信用、撮合、交易、结算、保险、物流等多种网络服务及多语种服务。二是进一步整合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资源,培育若干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三是支持陈仓物流园区及有条件的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大宗商品网上交易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四是引导钛产业联盟及有条件的产业集群搭建可提供网上交易、银行结算、联盟仓储、物流加工、质押融资、咨询发布等全方位的电子交易平台,打造“集群价格”指数。五是培育发展服务民生的社区商业服务平台,发展“网络+实体+配送+体验”的新型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商业模式,提高社区商业便利服务水平,满足市民个性化的消费服务需求。六是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商、农资电商、农村日用品电商、再生资源电商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根据权威部门认定,对电子商务平台年总交易额(进出口额)或单一品牌(品类)产品年交易额(进出口额)名列全省电子商务平台前10位的电商企业,结合其社会贡献,市财政一次性对企业进行奖励。(牵头单位: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局、供销社)

(五)搞好服务

  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政府,在推进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中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营造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制定;统计监测和信用体系的制定;网络、支付、认证、物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行业组织的培育。二是应用促进。应用促进的实施意见;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的建设;跨境零售政策的制定。三是服务监管。为企业服务;市场监管,维护秩序;促进传统企业转型,打击侵权售假。

  1 、完善支撑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 各县(区)要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密切配合,加快解决农村宽带覆盖问题。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推动大数据、智慧城市、云计算、移动网、物联网在宝鸡的融合和应用。加快建设宝鸡大数据中心,鼓励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商务应用和模式创新,为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高性能、高安全、低成本的基础设施服务、云服务、软件服务。(牵头单位:工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二是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发挥宝鸡市企业公示系统的作用,整合工商信息网、银行征信系统及商务、农业、税务、质监等市级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和12312等质量追溯网站(平台),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平台与电子商务网站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建立电子商务企业联盟,抵制不诚信经营,鼓励企业联合建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赔偿机制。(牵头单位:工商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金融办、地税局、国税局、农业局、公安局、质监局) 

  三是健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支持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对于注册地在宝鸡市,且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支付业务的法人机构,结合其支付数量、类型及对社会贡献和市有关金融政策,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牵头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四是增强电子商务安全认证能力。认真落实国家、省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等有关规定,依托宝鸡市电子政务电子认证联合服务体系,建立宝鸡市电子认证服务联盟,促进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合作与互认。基于宝鸡市统一的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我市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电子合同、电子印章、电子公证、电子票据保全、电子交易责任认定等云服务。(牵头单位:工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公安局、农业局)

  五是改善物流快递条件。鼓励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运用城市配送运营管理平台,充分运用运输管理系统(TMS)、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系统(GIS)、仓储管理系统(WMS)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物流信息化技术,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各县(区)政府要积极与宝鸡邮政管理局、中国电信宝鸡分公司、中国移动宝鸡分公司、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合作,改善我市物流快递条件。(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2 、构建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各县(区)政府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多种有针对性的投融资服务,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所需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引进等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二是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改善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引导风险投资资本(V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等增加电子商务产业投入,形成政府引导性投入与风险资本、私募股权资本投入互补的投融资机制。三是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以各种方式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战略投资,缓解电商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加快企业发展。(牵头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

  3 、强化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网络零售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定期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状况、产品信息、交易规模、发展趋势、政策需求等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重点加强对市场发展新情况、新方向的分析研究,引导市场投资行为,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市场主体状况动态信息数据库。(牵头单位:统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商务局、工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共13处提及创业。报告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我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双引擎”之一。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迫切要求各级政府转变思想观念,更新知识储备,用互联网思维谋发展、促发展,以“双创行动”驱动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在市《方案》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拿出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推进过程中的分工和责任,全面落实“百镇千企万人电商创业行动方案”。

(三)优化政策支持

  一是从2015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按照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要求,每年统筹落实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资金。二是各部门要建立电子商务应用重点企业联系机制,积极将电子商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列入省、市政府绿色通道服务范围。三是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当年度仅可享受本方案中的一项资金扶持;同时获得当年多项资金奖励的,以其中奖励额度最高的一项为限安排。

(四)形成共抓合力

  市级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加强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协会、联盟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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